第10章. 催婚危机(1 / 1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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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  因是官府来人,郑咏绪不敢怠慢。二夫人、三夫人也识趣告辞。郑咏绪带着双双和如茵前往前厅,路上又问了不少事情,才大概明白了一些。


    原来国朝虽横扫旧俗,奉行“阴阳相协,乾坤和济”之策,但因立国未久,人口凋敝,故而对男女婚姻另有定则。依律,国朝男子二十四岁未婚、女子二十一岁未婚,父母和子女皆要训诫,纳金之后还要专门造册,由官府牵线。若是一直未得婚配,则要年年纳金,直至四十岁。


    听完如茵的解释,郑咏绪大为震惊——这什么破规定:“那——那那个官媒现在来,是因为我二十一岁还没结婚——成亲?”


    “是。”如茵的声音低了不少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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